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7)

栏目:博士生  发布时间:2017-10-10

智能交通科学与技术二级学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0812Z2

一、学科简介

本学科依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创新理论成果,以发展面向广义交通领域的先进计算机信息处理理论、方法、技术为目标,深层次研究交通系统和交通设备的信息获取、表达、存储、处理、传输、利用和控制的理论、方法和技术。

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交通信息通信与控制、车辆系统动态分析与智能控制、载运工具智能监控与诊断、车辆牵引传动与控制、损伤理论及其探测技术、微纳器件与系统集成技术、岩土和地下工程。

从学科发展的趋势来说,本学科智能技术深层次介入交通运输领域,使得未来的交通的智能化从技术、系统、装备等方面在智能方面更加充分体现,使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交通运输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新交叉融合的更加深刻。

人才培养的规格按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要求进行,具体以人工智能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为特点。

本学科现有博士导师8位,具有支撑博士生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通过对计算机应用、人工智能及其在交通领域的应用等相关高级课程的学习,通过对智能交通相关领域基础和应用科学问题的研究,掌握国内外智能交通科学与技术领域的前沿, 掌握智能交通关键问题的分析方法和技术手段,具有从事智能交通领域关键技术问题的分析方法和技术手段,培养具有担负本学科的科学研究和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能力,能够围绕智能交通方面的工程与技术问题开展创造性研究工作,毕业后适于在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从事智能交通方面的研究与开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智能交通科学与技术学科博士生应掌握坚实宽广的计算机应用知识基础上,在交通的智能化方面掌握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深入了解智能交通的发展现状、趋势及研究前沿,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对本学科相关领域的重要理论、方法与技术有透彻了解和把握,善于发现学科的前沿性问题,并能对之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能运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理论、方法、技术和工具,开展该领域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进行理论与技术创新,或开展大型复杂系统的设计、开发与运行管理工作;做出创造性成果;在智能交通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三、培养年限与培养方式

1.培养年限。非定向培养学制三年,定向培养学制四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8年。

2.培养方式。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并使博士生通过完成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包括跨学科课程的学习,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拓宽知识面,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博士生的培养工作由导师负责,并实行导师个别指导或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四、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

1.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分为公共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培养环节和非学位课程四个模块,充分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总学分不少于17个学分。

公共课程(7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博士政治理论课

54

3

第一学期

博士基础英语

36

2

第一学期

博士专业英语

36

2

第二学期

 

专业核心课程(不低于6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工程力学中的近似解方法

54

3

第二学期

有限元方法及其应用

54

3

第二学期

智能图像处理

54

3

第二学期

智能优化方法

54

3

第二学期

现代无线通信和移动通信

54

3

第二学期

高等弹性力学

54

3

第二学期

理论土力学

54

3

第一学期

隧道和地下空间工程设计原理与方法

54

3

第二学期

 

培养环节(4学分):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设时间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1

第三学期

中期考核

/

1

第四学期

学术活动

/

2

 

非学位课程:博士生补修、选修学科培养方案以外的其他课程,为非学位课程,所获学分记非学位课程学分,不计入总学分要求。

 

2.有关说明

(1) 自学课程。涉及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专门知识,由导师指定内容系统地自学。导师可根据学生特点及论文工作要求,指定学生选修、自学某些必要的课程和学科前沿理论。

(2) 补修课程。凡欠缺所在学科硕士或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的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有关的核心课程(一般不少于2门)。所得学分记为非学位课程学分。

(3)任选课程。博士生根据个人兴趣,可选修所在学科要求之外的课程,但须征得导师的同意。所得的学分记非学位课程学分。

五、培养环节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导师应对指导的博士生文献阅读主要书目和期刊目录作出具体规定,并建立文献阅读报告制度,由导师负责对其进行考核和评价。

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100篇以上的文献资料,全面了解本人主攻研究方向的历史和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研究题目,并作论文开题报告。

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原则上在第二学期完成,开题报告时组织5名相近领域专家进行不少于60分钟的答辩,通过投票有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开提报告。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二年方可申请答辩。

2.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包括研究生自评总结、课程学习情况审核、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检查以及导师对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科研能力的评定,最终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出综合评定意见。

博士生应在开题后一学期完成中期考核,根据中期考核评定意见,决定是否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中期考核主要针对博士生开提报告题目内容的研究进展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分进度正常﹑进度滞后和没有按计划执行3种情况,对进度滞后的博士研究生给以提示,对没有按计划执行的博士研究生劝其延期或改成博士研究生毕业总结论文。

3.学术活动

博士生在读期间应至少选听30次学科进展类讲座,将书面记录和撰写的心得体会交导师签字认可,在论文答辩前一个学期末将经导师签字后的书面材料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存档备查。

六、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工作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是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最重要环节,其工作时间一般应不少于2学年。论文正文一般应不少于5万字。博士生用于论文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应不得少于2年。
    特别应注意,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的研究成果,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论文应反映作者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专业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学术观点必须言之有理、持之有据,论文内容应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炼,推理严谨,立论正确。

七、毕业与学位申请

研究生实行毕业与学位申请制。申请的研究生每年3月25日、9月25日前向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毕业、学位的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符合:

1.修完培养方案中制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

2.达到授予学位的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详见相关规定

3.完成学术活动与实践环节的要求。

4.完成学位论文。

1) 申请授予学位的论文需参加并通过预答辩。

2) 申请授予学位的论文需参加并通过盲审。